老哥俱乐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四期)
来源:老哥俱乐部 发布时间:2026-07-22 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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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线上餐饮经营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众多购买的人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针对网络餐饮领域明显问题开展精准排查、从严执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现将第四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6年5月27日,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对某卤制品店开展检查,现场发现已开封的“顶好食用色素 柠檬黄色粉”(复配着色剂柠檬黄)1瓶,另从经营者家中查获同规格未开封柠檬黄10瓶。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柠檬黄制作鸡、鸡腿、鸡脚、鸭脚、鸡翅等肉制品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对涉案食品及卤水抽样送检,依法扣押剩余食品及柠檬黄,并对卤水现场销毁。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夹江县市场监管局已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卤制品行业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柠檬黄并非肉制品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通过行刑衔接机制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监管部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
2026年1月23日,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心连心热线工单线索,对某食品加工厂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在抖音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腌腊制品及鲜羊肉等产品。其销售的鲜羊肉来源于从农户处购买活羊,请人宰杀所得,没办法提供检疫证明。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精准直击网络食品经营中的检疫、索证索票管控漏洞。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为追求低成本,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食材,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本案坚持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案例3: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轻食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2026年3月25日,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轻食店进行全方位检查,在加工食品区域内发现贵州脆哨、三色藜麦米、全脂淡奶、硃碌科奇亚籽、嘉味美咖喱粉、花香幽兰红茶、姜黄粉、甜椒粉、植脂淡奶等9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均已开封或部分未开封。同时,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对部分过期原料的供货商及进货情况无法说明。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中当事人存在进货查验义务未落实、未按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使用过期原料生产食品等多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货查验缺失导致食品来源追溯链条断裂,使用过期原料则直接突破食品安全底线,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本案集中暴露出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对同类型经营主体具有警示意义。
案例4: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查处某糕点屋经营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的食品案
2026年4月28日,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对某糕点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仅取得《四川省食品经营店备案证》,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具备裱花蛋糕制售相关许可,但店内摆放有裱花蛋糕销售模型及价格标签,存在经营裱花蛋糕的行为。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裱花蛋糕属于高风险食品,《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本案提醒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须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范围开展经营,同时也暴露出网络站点平台对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具有警示作用。
2026年3月18日,成都市某检验测试公司受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犍为县某小吃店销售的油炸豆腐干做监督抽检。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为240mg/kg,标准指标为≤10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油炸豆腐干中铝残留量超标,系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所致,长期摄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本案通过专项抽检及时有效地发现安全风险隐患,精准打击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严守食品添加剂使用底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